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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非道路移动机械有了“身份证”

  桂林非道路移动机械有了“身份证”本报讯(记者邱浩文/摄)挖掘机、推土机……非道路移动机械也要“上牌”!4月1日下午,秀峰区大龙湾工地内的一辆挖掘机,获得了全市首张非道路移动机械防伪金属环保标牌,标牌号(环保登记号)为3-LC000001。这意味着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始拥有合法“身份证”了。

  一台机械一个环保号码,一个远程定位装置,今年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完成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曾经行驶在监管盲区中的“排污大户”非道路移动机械将逐步纳入监控系统联网管理。

  我市第一张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牌照”是3-LC000001。这个牌照上的3代表该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第一个字母L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代码,第二个C是桂林市代码,000001则代表机械顺序码。

  据介绍,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以及机场、铁路货场等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

  近年来,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我市PM2.5年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同比2018年下降2.6%,成为全区唯一一个连续五年完成空气质量各项考核指标的城市。尽管如此,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却仍是薄弱环节。与道路机动车相比,非道路移动机械普遍存在单机排放量大,技术水平低、使用年限长、维护保养差、燃油消耗高、油品质量差等问题。在监管中又存在底数不清、无主管部门、无牌照管理、流动性大等问题。非道路移动机械造成的污染是蓝天白云的“典型杀手”。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林业和园林局联合拟定发布了《关于印发桂林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的具体步骤。

  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广西欣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在2020年6月1日前对我市叠彩区、秀峰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底调查、信息采集,机械所有者自行购买及安装精准定位装置(满足《精准定位装置安装要求及技术参数》),安装完成后自行交由第三方机构纳入桂林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线监控系统联网(以下简称“联网”)管理、申领防伪信息采集卡及自费安装防伪金属环保标牌。

  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未取得编码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自行安装定位装置并联网后,完成机械信息备案半岛官网、申领编码标识及安装金属环保标牌,具备条件的安装实时排放监控装置。

  据了解,下一步,市人民政府将依法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各行政部门联合执法,对我市未取得环保登记号码、排放超标及违规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依法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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