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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挖断光缆会被判多少年?

  警惕:挖断光缆会被判多少年?有个施工队就误挖了国防电缆,本来以为只用赔几万,最后军方的人来了,保守估计至少两千万,两千万?怎么会这么多?是黄金打造的么?

  虽然国防电缆不是黄金打造,但其运输的信息比黄金还贵,而且国防电缆的维修费是按秒计算的,起底就是几百万,两千万已经算少了,而且除了赔钱还要坐牢,情节严重的十年以上,轻微的三至十年,而且赔钱是小,坐牢也是小事,重要的是国家的损失,那是你赔的钱都没有办法弥补的,所以不管是什么人,看到国防电缆除了绕着走,没有其他的方法了半岛官网下载

  刑法第124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原以为挖断通信电缆只要赔钱就可以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如果是这种不在乎的态度去想这件事情,很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2013年3月25日,驾驶员梁某在106国道冀豫交界至濮范高速立交段驾驶挖掘机施工。其间,他明知施工路段下方埋有通信光缆,但未注意到案发地附近的通信光缆警示标志。施工管理员王某和工段负责人刘某没有履行施工监督职责,致使梁某将此路段路京九通信光缆线路挖断,造成系统阻断。事发后,经濮阳市通信传输局统计,该段线路阻断造成损失上千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刘某作为施工管理人员,在被告知施工地点有通信光缆的情况下,明知继续施工可能造成通信线路被损的危害后果,但轻信可能避免,让梁某一人施工;梁某应当预见到继续施工可能会挖断地下所埋光缆,但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将通信光缆挖断。三被告人的行为共同导致通信光缆中断受损,危害了共安全,依法应以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对3被告人定罪处罚。法院遂以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梁某、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近年来,全军军事通信设施屡遭人为阻断:有人在国防光缆线穿越的地方挖沙、取土、建筑、打井……军事通信设施承受过失破坏之“痛”背后,是部分民众军事设施保护意识的淡漠和缺失。

  “天下虽安,忘战必危”。一个国家的全防观念,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安危,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保护好通信光缆这一与国防安全息息相关的军事设施,绝不仅仅是军队及国家机关的事,更是我们每名公民应尽的义务。

  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增强国防意识、积极行动起来,依法保护好军事通信设施,我们的通信才能更加畅通,国防才会更加巩固。

  “滴!滴……”2013年5月14日清晨,沈阳军区某通信团多个台站的终端设备同时告警,相关仪器显示,大连保税区二十里堡某处国防通信信号中断。该团某站值班员任际中经测试后初步判断:很可能是该处光缆因外力因素被阻断!随即,他向团作战值班室汇报了这一情况。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该团领导立即安排官兵奔赴位于大连市保税区的事发地域,现场排查故障。抵达保税区二十里堡街道富岭村附近时,他们发现在埋有光缆的一片绿化地上,有一挖掘机正在作业。排查故障的官兵立刻控制现场,紧急叫停挖掘作业,并一边拍摄现场照片,一边拨打110报案。

  现场测算发现,挖掘共造成两处国防光缆断点,间隔长度约100米。为尽快恢复通信,该团对两个断点同时展开抢修,并及时开展业务导通和线时许,断点接好,通信恢复。

  经多方审理查明,当天,雇主王金龙和王某未按照操作规范要求查看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是否铺设管道或者线网,便指使个体挖掘机司机陆某在绿地上开始施工。当日上午8时,陆某按照王金龙和王某指定地域,不顾周边“国防通信线路严禁挖掘、取土、钻凿、建房等施工”“保护国防光缆”字样的警示牌,径自驾驶挖掘机进行绿化清理挖坑作业,将埋于靠近沈大高速公路一侧绿化地地下的两根国防通信光缆挖断。

  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金龙、王某、陆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后果严重,构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王金龙因贩卖毒品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王某、陆某有自首行为,予以从轻处罚,以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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